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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网讯(厦门晚报 记者 高金环)昨日,市国土房产局发布公告,我市将于本月29日公开出让两幅商住用地使用权。 其中,J2017P02地块位于集美区11-03机械工业集中区金龙东路与横二路交叉口西侧(23#),出让土地面积12254平方米,起拍楼面价20029元/平方米,上限楼面价30025.54元/平方米。X2017P06地块位于翔安区13-07片区舫山东路南侧农贸市场东侧,出让面积8073.5平方米,起拍楼面价11434.51元/平方米,上限楼面价17151.77元/平方米。 根据公告,J2017P02及X2017P06地块,采用“限地价、竞配建”方式拍卖出让,不设拍卖底价。当拍卖竞价达到竞价上限价格时,不再接受更高报价,转为竞报无偿移交政府的居住建筑面积(以下简称“竞配建面积”)。每次竞报竞配建面积应不少于500平方米,竞报竞配建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。成交土地出让金,即为竞价上限价格。我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,除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外,均可申请参加竞买。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,也可以联合申请。 J2017P02及X2017P06地块均要求竞得人应一次性申请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,并一次性全部对外公开销售。根据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要求,出让人有权对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。 公告还注明,竞买申请人之间不得私下串通,采取“围标、串标”等方式排挤其他竞买申请人、干扰拍卖活动、破坏公平竞争、谋取不当利益等。如有上述行为,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竞买申请资格或竞得人资格、没收竞买保证金,并且将该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,该企业及其关联企业(指与该企业具有直接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企业)今后不得参与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拍卖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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